认证机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英文缩写为 NCC,前身为交通部电信总局)一直代表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会(亚太经济委员会)所推动之 APEC TEL MRA 相关活动,且最早参与「第一阶段相互承认检测实验室和相互接受检测报告程序』的国家之一.NCC 为协助国内通讯业者及建构国内认/验证良好环境,修改电信相关法规,并自 91 年 1 月 1 日起委托本中心办理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工作,开启民间机构从事产品验证发证业务的新页。
当地测试
当地测试和证书申请
产品范围
公众交换电话网路(PSTN):
电话机/自动报警设备/电话答录机/传真机/遥控装置/
有线电话无线主副机/用户自备交换机/按键电话系统/
电脑电话整合设备/数据设备/来电显示终端设备/
2.4GHz 的射频电信终端设备/网络电话网路电话机
(二)陆地行动通信网路(PLMN):
无线电叫人系统终端设备/行动数据终端设备/
中继式无线电话机/ GSM 行动电话机暨终端设备/
1880〜1895MHz 无线专用交换机暨终端设备/
DCS1800 行动电话机暨终端设备/
第三代行动通信终端设备
测试样品
2 个(1 个工程样品,1 个最终产品)
认证周期
测试 3 周,认证 1 周
基本文件
1. 射频执照(需加盖申请者公司大、小章):若申请者为外国制造商,则请提供该国工厂证明文件(如 ISO),但商品仍须于进关时提出 Agency NCC 的电信管制射频器材经营许可执照办理进关。
2. 营利事业登记证 or Company registration (需加盖申请者公司大、小章)
3. 电路图或方块图 (厂牌、型号与申请书相同 (包含大小写) 、电路图或方块图,择一送件即可)
4. 使用手册: 需标明厂牌、型号
注: 1.当产品内含低功率射频模组时,需加入低功率警语。
当地代理商
不需要,台湾本土或海外厂商均可以做证书持有人
工厂检查
N/A
证书有效期
永久有效,除非产品整改或者产品名称、公司名称有所改变
批准号或认证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