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是我国空气净化器产品安全检测的核心标准,与GB4706.1-2005《通用要求》配套使用,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空气净化器。该标准等同采用IEC60335-2-65:2005,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代替了GB4706.45-1999。需要注意的是,GB/T4706.45-2024已于2024年7月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代替现行版本。

一、标准适用范围与排除范围
GB4706.45-2008涵盖家用空气净化器,同时也覆盖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但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净化器、腐蚀性或爆炸性环境用净化器、建筑物结构内嵌式净化系统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实际测试时,GB4706.1-2005的条款默认全部适用,本标准仅在“范围”“术语”“试验条件”及各章节中做增补或修改,两部分需结合使用。
二、空气净化器需要检测哪些项目?
根据山东省2023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检测项目涵盖以下类别:
标志和说明核查产品铭牌、额定电压、额定功率等标识是否规范。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验证外壳和结构能否防止用户意外接触带电部件。输入功率和电流测试产品实际功耗与额定值的偏差是否在标准允许范围内。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是核心电气安全项目,要求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不超过限值,并施加规定电压验证绝缘系统无击穿。耐潮湿评估产品在高湿度环境下的绝缘性能。非正常工作模拟异常工况(如风机堵转、温控器失效),验证安全保护机制是否可靠。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测试产品放置稳定性,防止倾倒。此外还包括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以及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等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指标(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等)依据的是GB/T18801-2022《空气净化器》标准,与安全标准分属不同检测体系。
三、GB4706.45-2008的特殊条款与常见不合格项
以下条款是GB4706.45-2008与通用要求差异最大的部分,也是型式试验和监督抽查中的重点关注项。
说明书维护前断电要求(第7.12条)。说明书必须包含清理和使用者维护的详细说明,并明确写出“清理或其他维护之前,空气净化器必须断开供电电源”。此项要求针对净化器高频维护场景而设,静电式、负离子式产品尤其需要落实——用户在未断电情况下湿手拆盖接触高压部件,是该类产品最常见的触电风险场景。
高压放电能量限值(第8.1.4条)。这是本标准最具行业特色的条款,专门针对静电集尘、负离子、等离子等高压发生结构:峰值电压超过15kV时,放电能量不得超过350mJ;仅在清理或维护时拆盖才可触及的带电件,应在拆盖2秒后进行放电能量测量。这意味着高压模块必须设计有效的泄放回路,确保用户打开维护盖板的2秒内残余能量降至350mJ以下。静电式和负离子式净化器在本条款的不合格率较高,主要原因正是高压模块未做泄放或泄放速度不足。
臭氧浓度限值(第32章)。臭氧浓度限值是空气净化器安规中最受关注的指标,也是监督抽查和电商平台抽检的高频不合格项。测试条件为:密闭空间尺寸约2.5m×3.5m×3.0m,环境温度25℃,相对湿度50%,器具在额定电压下连续运行24小时,臭氧采样管置于距空气出口50mm处。GB4706.45-2008要求24小时臭氧峰值浓度不超过5×10⁻⁶(约50ppb,折合0.10mg/m³)。新版标准进一步收紧,明确规定臭氧峰值浓度不得超过0.10mg/m³,针对配备UV杀菌功能的机型,臭氧泄漏量限值在部分场景下要求趋近于零。
四、标准换版提示
GB/T4706.4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45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已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代替GB4706.45-2008。新版标准等同采用IEC60335-2-65的最新版本,与GB/T4706.1-2024通用要求配套使用。企业在过渡期内应关注换版认证的时间节点,及时安排补充测试和证书转换。
五、合规要点
空气净化器目前并未被列入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但企业可通过CQC自愿认证证明产品符合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要求。对于计划进入电商平台或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产品,建议在安全检测基础上同步完成GB/T18801-2022性能测试和GB36893-2024能效测试,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体系。送测前应与检测机构确认产品是否带有高压发生结构(静电集尘、负离子、UV等),此类产品需特别关注放电能量和臭氧浓度的验证。